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
在回收和利用环节,由地方出台政策措施,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价格,确保辖区内分别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业或1家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企业,确保辖区内医i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盖。充分利用第三方等平台,镇江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鼓励回收和利用企业一体化运作,连锁化、集团化、规模化经营。回收利用的输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废输液瓶(袋)收购处理有那些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i疗废物。
根据《医i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i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i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i疗废物或者将医i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根据《医i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i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i疗废物交由医i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i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i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i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的处理
( 1 )在传i染i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i染i病患者、疑似传i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i染性医i疗废物处理。
( 2 )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i物(如肿i瘤化i疗药i物等)的输液瓶(袋) , 应当按照药i物性医i疗废物处理。
( 3 )输液涉及使用麻i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i药品和放i射性药i品的输液瓶(袋) ,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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