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界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界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多少钱,提高药i物使用效率,徐州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
医i疗机构处置可回收物,要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签订回收协议书,向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说明来源并与其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等工作。其中,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交接过程应使用《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交接联单》( 样式见附件) , 详细准确登记交接种类(玻璃及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 交接人员,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价格,该联单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做好输液瓶(袋)回收利用
按照“闭环管理、定i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明确医i疗机构处理以及企业回收和利用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和要求,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企业,用好用足现有标准,必要时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明确医i疗机构、回收企业、利用企业的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在产生环节,医i疗机构要按照标准做好输液瓶(袋)的收集,并集中移交回收企业。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指导地方加强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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