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应依照下列顺序进行拆解:
(1)拆除蓄电池;
(2)拆除液化气罐;
(3)拆除安全气囊;
(4)拆除含多氯的废电容器和尾气净化催化剂;
(5)排除残留的各种废油液;
(6)拆除空调器;
(7)拆除各种电子电器部件,包括仪表盘、音响、车载电台、电子导航设备、电动机和发电机、电线电缆以及其他电子电器;
(8)拆除其他零部件。
废旧部件再使用、再制造
通过旧汽车零部件的再使用,可以延长零部件的使用寿命,从而节省能源。由于汽车零部件产品不可能达到等寿命设计,因此当产品报废时总有一部分零部件性能完好。这部分零部件经过检测合格后可直接使用。再使用又可分为直接、翻新和修复使用等3种方式。通过再使用使旧零部件得到重新利用,基本上不会消耗额外的能源和产生额外的污染,是为理想的回收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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