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理
经过分选、粉碎、清洗残余药液、清洗去除不干胶标签纸、分离橡胶及铝盖、分离袋(瓶)身与袋(瓶)嘴、分离丁基橡胶等工序后可生产出纯净的“医i用再生聚丙PP”、 “医i用再生复合膜颗粒”、'丁基橡胶” ,其再生产程度可达塑料原料工业甲等二级(可用于除食品、药品包装、化妆品用途以外其他工业类用途)。
回收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i用输液瓶(袋)进行收集、运输和消毒处理,回收再生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厂家,保证再生产品不用于原用途及生产与食品洗涤用品等有关包装容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用途。对回收的物品处置后废塑料的去向、数量、时间、经办人要进行登记备查。
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
将不属于医i疗废物输液瓶(袋)焚烧处理造成很大的二次污染,同时也浪费资源,背离了循环经济模式,同时焚烧对设备腐蚀严重、焚烧过程中堵塞焚烧炉、严重影响焚烧效果,回收再生未被污染的输液瓶,给医i疗废物处置单位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没有明确规定废弃输液瓶(袋)的去向,许多医i疗机构的输液瓶(袋)就会被一些收破烂的收走,导致医i用输液瓶夹带输液管流入废品收购站,回收再生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公司,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的处理
( 1 )在传i染i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i染i病患者、疑似传i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i染性医i疗废物处理。
( 2 )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i物(如肿i瘤化i疗药i物等)的输液瓶(袋) , 应当按照药i物性医i疗废物处理。
( 3 )输液涉及使用麻i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i药品和放i射性药i品的输液瓶(袋) ,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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