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同时,近年来我国每年的汽车都超过2500万辆。随着一批批机动车进入报废环节,如何做好回收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2019年6月1日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五大总成”不再被强制报废,允许以再制造形式加以循环利用。新规实施一年多以来,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报废汽车如何“变废为宝”。
报废汽车标准
按中国汽车报废标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
2.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3.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负责组织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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