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企业厂区内各功能区的设计和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各功能区的大小和分区应适合企业的设计拆解能力;
(2)各功能区应有明确的界线和明显的标识;
(3)未拆解的报废机动车的贮存区、拆解作业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应具有防渗地面和油水收集设施;
(4)拆解作业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应设有防雨、防风设施。
拆解、破碎企业建设环境保护要求
新建拆解、破碎企业应经过环评审批,选址合理,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原有拆解、破碎企业如果在这一区域内,应按照当地规划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搬迁。
拆解、破碎企业应建有封闭的围墙并设有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拆解、破碎企业内的道路应采取硬化措施,并确保在其运营期间无破损。
拆解企业的厂区应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包括管理区;未拆解的报废机动车贮存区;拆解作业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即各类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理区,下同)。
为了解决铝、镁合金重熔回收后成分混杂、使用价值低的问题,在汽车设计时,对材料的选择及开发进行很多的研究,同时,新的分离方法也在不断被开发出来,如铝废料激光分离法、液化分离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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