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报废汽车回收体系,有助于提高汽车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促进绿色发展。报废机动车:指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或者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车和各种工程车辆;以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汽车压件。报废汽车之所以要进行报废,是因为它本身已经存在安全隐患,已经不具备道路行驶条件了。
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汽车企业数量也不断增加。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超859万家汽车相关企业。构建报废汽车回收体系,有助于提高汽车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促进绿色发展。
方案明确,到2023年,形成一批可、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新规
一、办理人需要携带报废车辆的登记原件及机动车号牌前往合格的回收拆解机构进行登记拆解。
二、拆解机构会对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以及其他零部件进行拆解,回收在拆解报废大型客车、货车等应运车辆时必须要在交管的监督下解体。
如此看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对报废车市场有很大的积极引导,作用回收方式按从斤卖到按零部件使用情况给报价,更为合理,对于车主来说可算的上是比较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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