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铁
经过长期火烧,表面氧化变质的铸铁件,如炉具、炉条、熔炼罐等。
可锻造铁(玛钢)
各种管接头、扳手、汽车后桥以及机械上的可锻造铸件等。
生铁屑
不得混入钢屑、有色金属及其它杂质,未氧化结块。
氧化铁皮
轧钢厂在轧制钢材过程中以及炼钢厂在清理钢锭摸时脱落的铁鳞,含铁量达到60%以上,无杂质、无结块、无有色金属。
铁泥
炼钢厂氧气顶吹转炉吹出的炉尘,研磨厂研磨下来的铁泥,含铁量在55%左右。
钢渣
含钢量要求在60%以上,大小不分。
一级压块
密度大于1.5t/m3。
二级压块
密度大于1t/m3。
一级生铁屑压块
密度大于3t/m3。
二级生铁屑压块
密度大于2t/m3。
一级热压块
密度大于2t/m3、压块氧化过烧不超过5%。
二级热压块
密度大于1.5t/m3、压块氧化过烧不超过1%-15%。
轻料手捆
捆紧、装卸车不松、不散、捆的大小能方便入炉填滩料。
废钢流向地条钢厂。据中钢协数据,2016 年我国总计利用废钢 1.6 亿吨,其中 5000~7000万吨流向地条钢企业。
为了保护环境、规范钢材行业市场运行,国家从 2016 年 7 月起严查“地条钢”。在 2016 年10 月发布的《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 年)》中,明确提出了将关停 并拆除 400 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 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 吨及以下电炉等落后生产设 备,开始取缔中频炉炼钢产能,清出“地条钢”。根据《我国明确取缔“地条钢”时间 表》,不锈钢设备收购,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必须清除全部“地条钢”产能。
据报道,从 2016 年 7 月以来已关停地条钢 700 家企业,目前相关企业已全部停 产、断水断电,并基本按照“四个”的要求完成了炉体、变压器等设施的拆除。其 中涉及地条钢产能 1.4 亿吨。
钢屑
不得混杂铁屑、无杂质、无氧化块、无有色金属,长短屑分开,碳素钢屑与合金钢屑分开。
废灰口铁
废灰口铁铸件,机床床体、低压阀门、钢锭模、沙箱、暖气片等,大小块不分。
废白口铁
铁锅、犁铧钢磨等废白口铁铸件,大小块不分。
再生铁(俗称土铁)
既高硫铁、土高炉冶炼出来的条块状的生铁,包括土钢锭、铁渣等,大小块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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