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销毁要保证一个正确的销毁方式和方法
不合格化妆品销毁法规
《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
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机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
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过期化妆品销毁,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京信文安销毁中心--
2、分别描述废物是怎么产生的、在什么工艺下产生的。
3、废物中是否有混合体,有哪几种有害物质、什么工艺产生,所占比例含量(浓度)。
4、废物的热值多少卡或中文MSDS信息。
5、废物的包装及储存方式(标识、标签、分色容器、包装材料)。
6、报废产品的数量,多少吨。
7、要求清运废物频率,是否提供运输。
8、对废物或报废产品进行处置、销毁程度要求。
9、此次处理废物的目的:环评验收、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要求、第三方审核、企业内部管理、过期或不合格产品、海关查处产品。
10、产品报废或废物处理费用的结算方式、周期。
11、是否需要提供常驻收集、预处理服务专员。--京信文安销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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