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综合体是指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大型商业综合体主要火灾风险如下:
一、起火风险
(一)明火源风险
1、顾客及员工违规吸烟,安装消防工程改造供应地址,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小孩使用打火机、火柴等。
2、违规使用明火、点蜡、焚香;违规燃放等。
3、餐饮场所厨房使用明火不慎、油锅过热起火;临时增设灶台使用明火;违规使用瓶装甲、乙类液体燃料。
4、用餐区域、食品加工区违规使用明火加工食品。
5、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释:裙房中符合自然通风条件的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可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方式;
对于主体建筑中,调试消防工程改造供应地址,仅服务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且符合自然通风条件的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也可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方式,但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部分与建筑高度大于50m部分之间交界处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
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解释:是指在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均需要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前提下的要求。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解释:该条不仅适用于地上,同时适用于高度不超过10m的地下室;高部位设置的面积不小于1.0㎡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包含在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内。
高部位是指该楼梯中可以设置的高位置。
“面积”是指可开启窗户的面积。窗户开启形式不限。
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
解释:前室的开启外窗或开口的设置是自然通风,没有高度的要求无储烟仓概念。该条适用于地上地下前室。
在设置水马围挡时,首先要根据工地现场的情况来确定水马围挡的设置方法是怎样的,是采用单独的设置方式还是连接水马围挡,正如有些道路不需要大面积的修整,只要把这一小部分隔离开,或是把道路稍稍改变一下。
接着,在交通比较密集的道路上,一般都是将水马围挡连接起来,连续使用,这样就能使水马围挡的耐撞性更强,再加入水或沙,连结的水马,安溪消防工程改造供应地址,可隔一段水马围挡加水,这样对水马围挡的整体冲击效果并不大。
定义:水马是一种用于分割路面或形成阻挡的塑制壳体障碍物,通常是上小下大的结构,上方有孔以注水增重(故称水马,注:不可充水的木质或铁质可移动障碍物称为拒马),部分水马还有横向的通孔以便通过杆件连接以形成更长的阻挡链或阻挡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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