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
大型商业综合体是指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ku、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如下:
一、检查消防an全管理
资料档案抽查重dian:
1、消防an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消防an全职责是否明确,综合体多产权、多使用单位或者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单位消防an全责任是否明确。
2、消防an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工作档案是否齐全,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以及承诺公示制度是否建立。
3、特殊消防设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是否按照意见落实针对性技术防范和加强性消防管理措施。
4、员工上岗前消防an全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培训。
5、消防an全管理体系是否建立,是否明确各店铺、各业态场所消防an全管理要求以及奖惩管理办法。
6、综合体商管部、物业部、工程部是否建立消防an全联动管理机制;综合体商管部招shan招租是否充分考虑综合体消防an全特殊要求,是否建立相应的消防an全准入机制。
7、与综合体连通的宾馆、酒店、住宅楼、办公楼、城市轨道交通等场所,相互之间是否建立消防an全联合管理、火灾联动应急疏散等工作机制。
一、灭火器报废或更换,应遵行等效替代的原则:
灭火器报废后,新配灭火器的规格、型号、数量、设置位置等均应与原灭火器一致。当需要改变时,应注意灭火种类、温度适用范围与原灭火器一致,同时灭火级别、配置数量等均不得低于原灭火器。
二、更换或维修灭火器时,为了保障配置场所的,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所属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的1/4。超出时,应当选择类型规格和操作方法均相同的备用灭火器来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能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三、检查、维修、更换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如有变更,应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复核计算。
四、灭火器的检查、维修、报废和更换,应同时满足灭火器产品标识要求,部分特殊型号的灭火器,厂家可能有更严格的要求。
五、本文所述的灭火器,并不适应于简易式灭火器,简易式灭火器属于自愿性配置的消防器材,《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配置灭火器的场所,不能用简易式灭火器代替,简易式灭火器不可重复充装使用。
第五章疑难探讨
一、灭火器送修时,灭火剂能否回收使用?
不同的灭火剂,处置方式不一样:
1、水基型灭火剂:
目前尚没有合适的检测方式,一般的维修站点也没有检测能力,因此通常达到维修期限后直接更换。
说明的是,更换时使用灭火器原生产厂家提供的同等规格型号的灭火剂,不能用其他水基型灭火剂代替。
2、干粉灭火剂:
效率、吸湿率、抗结块性(针入度)和斥水性等符合相关灭火剂标准,灭火器维修充装地址在哪里,且无外来杂质,则可用于再充装,并应保持检验记录。
3、洁净气体灭火剂:
洁净气体灭火剂造价较高,也不允许随意排放,在检测合格的前提下,可以重复使用。
5.2门zhen部用房
5.2.1门zhen部应设在靠近医院交通入口处,应与医技用房邻近,并应处理好门zhen内各部门的相互关系,流线应合理并避免院内感ran。
5.2.2门zhen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公共部分应设置门厅、挂hao、问讯、病历、预检分诊、记账、收费、候诊、采血、检验、输液、注射、门zhen办公、卫生间等用房和为患者服务的公共设施;
2各科应设置诊查室、治liao室、hu士站、污洗室等;
3可设置换药室、处置室、清创室、检查室、功能检查室、值班geng衣室、杂物贮藏室、卫生间等。
5.2.3候zhen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zhen宜分科候诊,门zhen量小时可合科候诊;
2利用走道单侧候诊时,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40m,两侧候zhen时,走道净宽不应小于3.00m;
3可采用医患通道分设、电子叫号、分层挂hao收费等方式
5.2.4诊查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双人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3.00m,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0㎡;
2单人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2.50m,使用面积不应小于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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